2007年2月17日,星期六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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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攻树法威 执行啃顽石
程倩影

  一起历时5年,连申请人都不抱太大希望的欠款纠纷案件,经过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,终于全额执行到位。近日,大喜过望的申请人给铁路法院送来一面“法律卫士,受人尊敬”的锦旗。
  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是桐庐某公司,执行标的额为47万余元。2002年,杭铁法院受理此案后,执行法官即赴桐庐执行。经查证,该公司因未参加年检,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。线索断了,但执行法官并不气馁,他们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,查到该公司原是县属集体企业,后整体改制为私营公司,原股东为刘某(约占84%股份)与其子(约占16%股份),后刘某离婚,分割财产后,股东变更为刘某、刘的前妻和其子,注册资本金4000余万元,后未经合法清算减资为2500余万元。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,法院依法追加刘某、刘的前妻与其子为被执行人。
  经进一步查证,掌握到桐庐某公司实际上是浙江某集团公司的关联公司。法院查实,桐庐某公司、浙江某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合资公司、浙江某宾馆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刘某。为防止其转移资产,法院当即查封了浙江某宾馆的房产。
  随后,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刘某,但刘某拒不到庭。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,杭铁法院准备对其实施司法拘留。慑于法律威严,刘某不得不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:被执行人桐庐某公司当即给付20万元,并于2005年年底给付10万元,2006年6月、12月各给付10万元。协议达成后,在执行法官多次催促下,被执行人最终于2006年年底前全部付清了欠款及利息,总计50万元。